香港粉嶺裁判法院27日作出兩項裁決,兩男子涉嫌非法攜帶36個月以下嬰幼兒配方奶粉離境,一人被判處即時入獄5星期,一人被判處罰款1.8萬港元,兩宗案件涉及的配方奶粉全數(shù)充公。
據(jù)悉,香港海關(guān)26日在落馬州支線管制站出境大堂截停一名59歲香港男子,其隨身行李內(nèi)被搜獲8罐共7.2公斤配方奶粉,超過香港《2013年進出口(一般)(修訂)規(guī)例》規(guī)定的1.8公斤上限。該名男子已有兩次觸犯相同條例而被定罪的記錄,最近一次為今年2月20日被法庭判處罰款4800港元及入獄21日,緩刑一年。該名男子涉嫌在緩刑期間再次犯案,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5星期。
此外,一名25歲的男性游客26日在羅湖管制站出境時攜帶46盒共36.8公斤嬰幼兒配方奶粉,但未能出示有效出口許可證。該名男子2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被判處罰款1.8萬港元。
根據(jù)香港《2013年進出口(一般)(修訂)規(guī)例》,任何人士除非獲發(fā)出口許可證,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36個月以下嬰幼兒配方粉(包括奶粉或豆奶粉),但離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隨身行李中,攜帶總凈重不超逾1.8公斤的配方粉,該人士須年滿16歲,并且在過去24小時內(nèi)沒有離開香港。違例者一經(jīng)定罪,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(jiān)禁兩年。
還沒有人評論哦,趕緊搶一個沙發(fā)吧!